根据监管相关规定,现将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与叶柳春开展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我行为关联方梅州市卓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理贷款1490万元,期限壹年,利率定价为固定利率6%。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梅州市卓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我行董事叶柳春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相关规定,梅州市卓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我行关联方,我行与其开展授信业务属于关联交易,应按关联交易管理程序审查审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梅州市卓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00年08月14日经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81617937020Y,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244154655、D344008705。注册资本4000万元,注册地址:兴宁市福兴街道兴福路中段泰山卓越大厦,法定代表人:曾文先,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卓越公司依法设立,证照齐全,股权明晰,公司组织架构完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主营业务突出,团队协作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竞争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为向梅州市卓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授信1490万元的贷款业务,定价政策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根据相关授信定价管理规定,并结合关联方客户的评级、风险情况等确定相应价格。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和正常业务程序开展,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与公允性。
四、关联交易情况分析
我行2023年第二季度末资本净额192958.20万元,对梅州市卓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授信1490万元后,单户授信额度为9700万元,占资本净额的5.03%,对叶柳春及其关联方统一授信13200万元,占资本净额的6.84%。交易情况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审议及合同签订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内部贷款审批流程审批完成后,于2023年9月21日经我行第二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同意,于2023年9月22日经我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意见。我行于2023年9月22日与梅州市卓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