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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公告
2026-03-31

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公告

 

根据监管相关规定,现将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与蔡东豪开展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梅州市景诚钢结构有限公司向我行申请抵押贷款1599.8万元的年审续贷,经我行授信审批委员会审议,同意给予梅州市景诚钢结构有限公司该笔贷款年审续贷,金额1599.8万元,期限2年,执行固定利率3.3%。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梅州市景诚钢结构有限公司我行股权董事蔡东豪的关联企业,根据相关规定,梅州市景诚钢结构有限公司为我行关联方,我行与其开展授信业务属于关联交易,应按关联交易管理程序审查审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梅州市景诚钢结构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22MA54Q60086,法定代表人:蔡东豪,注册资本:壹仟万元,经营范围: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房屋工程技术研发;集装箱租赁服务;节能技术开发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加工、销售:五金制品、钢材、建材;建材生产;装配式建筑工程。注册地址位于兴宁市兴田街道办事处一联村委人民大道北自编168号972室,经营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富奇路137号冷冻厂。该公司由东莞市泰丰钢结构有限公司(占100%股份)出资构成。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政策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根据相关授信定价管理规定,并结合关联方客户的财务状况、抵押物情况、信用风险等级及其与我行业务合作情况等确定相应价格。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和正常业务程序开展,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与公允性。

四、关联交易情况分析

我行2025年第四季度末资本净额156518.46万元,对梅州市景诚钢结构有限公司授信1599.8万元(其在我行单户授信2787.3万元),占资本净额的1.02%(单户占资本净额的1.78%)交易情况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审议及合同签订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内部贷款审批流程审批完成后,于2026年3月6日经我行第三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查同意,于2026年3月11日经我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意见。我行于2026年3月12日与梅州市景诚钢结构有限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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