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尊敬的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农商银行”)董事会会议决议,决定召开兴宁农商银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30至12:00。(如在上述时间不能如期召开会议,将另行公告)
二、会议地点
广东省兴宁市205国道侧兴宁农商银行总行五楼会议室。
三、股东大会召集人
兴宁农商银行董事会。
四、参会人员
(一)截至公告日止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兴宁农商银行股东);
(二)兴宁农商银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兴宁农商银行邀请的嘉宾和见证律师等。
五、会议内容
(一)听取汇报事项:
1.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报告;
2.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2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3.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大股东及主要股东评估情况的报告。
(二)审议议案事项:
1.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三农与小微金融服务工作报告及2023年工作计划;
4.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6.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和股金分红的议案;
7.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8.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9.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议案;
11.关于《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权利义务清单和负面行为清单(2023年版)》的议案。
六、会议登记事项
为方便会议的组织安排,股东大会实行会议预登记制度,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办理会议预登记手续。
(一)预登记手续: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受托人须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和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预登记起止时间:2023年4月7日至4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三)预登记地点:广东省兴宁市205国道侧兴宁农商银行总行七楼董事会办公室。
七、会议出席及签到
请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授权代表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9:30-10:00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会议将于当天上午10:30准时开始。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权凭证办理签到手续;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权凭证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二)企业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权凭证办理签到手续;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权凭证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三)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范围、权限和委托书签发日期与有效期限等,并由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由于携带证件或文件不齐全,导致无法确认其股东资格的人员,将不能出席会议和表决。
八、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本次会议的会务处设在:广东省兴宁市205国道侧兴宁农商银行总行七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芳芳 电话:0753—3257863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兴宁农商银行辖内各营业网点、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同时发布。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相关会议材料将备置于本次会议的会务处,供各位股东查阅,查阅时需审验股东的身份证件和持股凭证。
(三)授权委托书模板可以到本次会议的会务处或兴宁农商银行辖内各营业网点领取。
(四)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本着节俭办行的原则,股东大会不向参会人员发放礼品和会议补贴,参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