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农商银行总行大楼电力采购询价函
各单位:
兴宁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兴宁农商银行总行大楼电力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根据电价市场化改革相关政策,开展总行大楼电力采购,年用电量约55万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售电相关资质,且有持续供应电力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控制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被列入本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且未处于禁入期内。
三、报价要求
我行现就以上采购项目,向社会公开征询电力供应商,征询期为2025年8月6日-8月12日,现诚邀有意向且符合我行要求的单位参与采购报价,并将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公司简介、既往案例、供电方案和报价等相关材料(以上资料须载明详细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并密封),于2025年8月12日(星期二)前将提交至:兴宁市人民大道中348号兴宁农商银行总行7楼行政管理部,逾期反馈将视为放弃,报价一经发出,不得更改。
四、评审规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审价法。在符合本行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基础上,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的情况,则对报价相同的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如遇最低价者放弃签约或不符合我行条件的,则顺延选定。
联系人:廖史君 电话:0753-3262337
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
2025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