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料公告
尊敬的全体股东: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做好监事会撤销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的规定,拟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为11人,增加1名职工董事和1名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
本行已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了本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成员为:罗锦文、李文彦、李冬兰、叶文渊、蔡东豪、张海龙、张丽丽、余少彬、何强9位董事。2025年8月5日,根据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李文彦同志免职的通知》,本行执行董事、行长李文彦同志因到龄退出领导岗位,已辞去本行行长、董事会董事及相关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由林全达同志代为履行本行行长职权。
鉴于以上人员的任职资格批复及报备程序尚未完成,而李文彦同志已辞去董事等职务,综上,拟补选1名执行董事、1名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现将董事候选人林全达、黄浩雄、罗启良资料予以披露:
1.执行董事候选人林全达同志,1974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初级会计师。历任平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团委(支部)书记、稽核监察部经理;广东平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兼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兼任);兴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委员、联社副主任;2019年01月至今,担任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
林全达同志为本行副行长,持有本行股份8.01万股,截至公告日,未受过有关监管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2.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黄浩雄同志,1990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4年至2016年12月在广州银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助理;2017年1月至2022年8月在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任会计主管;2022年9月至2023年5月在梅州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东山医院)任总账会计;2023年5月至今任广东金雁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25年5月至今,任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截至公告日,黄浩雄同志未持有本行股份,未受过有关监管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3.职工董事候选人罗启良同志,1983年10月出生,民革党员,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2007年7月至2009年8月在兴宁信用联社合水信用社从事记账、出纳工作;2009年8月至2018年12月在兴宁信用联社人力资源部任办事员、经理助理;2019年1月至2021年7月在兴宁农商银行人力资源部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在兴宁农商银行营业部任副总经理;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在兴宁农商银行新兴分理处任分理处主任;2025年1月至今在兴宁农商银行人力资源部任副总经理。
罗启良同志为本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持有本行股份12.52万股,截至公告日,未受过有关监管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特此公告。
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