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IPv6
menu
关于对部分房屋进行出租的公示
2025-08-19

关于部分房屋进行出租的公示

 

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原选定的兴宁市兴城南坛路242-244号第1-2层(原南坛分理处)承租人王斌富主动放弃承租资格,根据《关于对部分房屋进行公开招租的公告》及其他意向承租人的报价情况,按照租金高者承租的原则,拟将兴宁市兴城南坛路42-244号第1-2层(原南坛分理处)出租给罗美婷,现给予公示:

一、出租标的

序号

房屋地址所在地

面积(㎡)

租赁期(年)

租金

(月/元)

意向承租人

1

兴宁市兴城南坛路242-244号第1-2层

300.88

6

5800

罗美婷

、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2日,共3个工作日。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或投诉必须是书面的原件,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本人签名

异议联系方式

地址:兴宁市人民大道中段350号兴宁农商银行 

电话:0753-3262337

联系人:廖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兴宁农商银行行政管理部 

地址:兴宁市人民大道中段350号兴宁农商银行

电话:0753-3262337

联系人:李女士 

 

 

 

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

2025819


返回
登录入口
X
个人网银登录
企业网银登录
易捷通登录